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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2022级、2021级本科生:
现将水利与环境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相关材料予以公布,如果有疑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29-61105351,029-82339961。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3.4.14
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长安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doc
水环学院2022级学生专业(类)学业加权成绩排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