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 号)、《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领域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现将专业细化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一、研究生专业细化公示名单
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2339956。
专业硕士专业细化审核通过名单.xlsx
长安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2年11月7日